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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灵颗粒
胃灵颗粒

胃灵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胃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3314

生产企业: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胃灵颗粒
胃灵颗粒
口服补液盐散(Ⅰ)
口服补液盐散(Ⅰ)
主要成分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

生产企业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314

国药准字H140220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药理作用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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