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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3876

生产企业: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生产企业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876

国药准字J2013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成分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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