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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183

生产企业: 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猩红热、麻疹、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风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热感冒、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肾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183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猩红热、麻疹、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风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热感冒、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肾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猩红热、麻疹、水痘、带状疱疹、单纯疱疹、风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热感冒、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肾炎、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脑膜炎、病毒性胃肠炎、病毒性腹泻、病毒性结膜炎、病毒性咽炎、病毒性喉炎、病毒性支气管炎。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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