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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474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厂

功能主治: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痄腮、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急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厂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4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痄腮、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急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痄腮、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急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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