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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568

生产企业: 云南万裕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疮疡肿毒、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复明胶囊
复明胶囊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羚羊角、蒺藜、木贼、菊花、车前子、夏枯草、决明子、人参、山茱萸(制)、石斛、枸杞子、菟丝子、女贞子、石决明、黄连、谷精草、川木通、熟地黄、山药、泽泻、茯苓、牡丹皮、地黄、槟榔。

生产企业

云南万裕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568

国药准字Z200603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疮疡肿毒、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咽痛。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一次5粒,一日3次,一疗程30天。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流感、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疮疡肿毒、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咽痛。

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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