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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肺抑火丸
清肺抑火丸

清肺抑火丸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清肺抑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585

生产企业: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肺抑火丸
清肺抑火丸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主要成分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阿昔洛韦

生产企业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585

国药准字H200436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副作用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滴眼可引起轻度疼痛和烧灼感.但易被患者耐受.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成分

肺热咳嗽、痰黄稠粘、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大便干燥。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在低温条件下易析出结晶.若有结晶.应将塑料瓶放置在热水中使其溶解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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