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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清喉咽合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445

生产企业: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喉咽合剂
清喉咽合剂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主要成分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生产企业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445

国药准字Z220222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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