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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17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主要用于治疗小儿肺热咳嗽、痰多、气喘、咳痰不爽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帕司烟肼片
帕司烟肼片
主要成分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17

国药准字H200585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主要用于治疗小儿肺热咳嗽、痰多、气喘、咳痰不爽等症状。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副作用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主要用于治疗小儿肺热咳嗽、痰多、气喘、咳痰不爽等症状。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药理作用

祛痰镇咳。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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