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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附暖宫丸
艾附暖宫丸

艾附暖宫丸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747

生产企业: 圣大(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小腹冷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艾附暖宫丸
艾附暖宫丸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圣大(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747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小腹冷痛。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清冷、腰膝酸软、小腹冷痛。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1.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方中大部分药物具有镇痛、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松弛其紧张度的功能。 2.方中主药艾叶具有抑制纤溶、抗炎等作用。 3.香附能提高痛阈、镇痛、松弛子宫平滑肌,抑制子宫收缩,弛缓其紧张度和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某些真菌生长,并具有雌激素样作用。 4.故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妇女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崩漏,带下等疾病属虚寒证型者。此外,本丸还有降低肠管紧张性,拮抗乙酰胆碱的作用,临床用治胃痛,慢性肠炎,尿频等病证有一定的疗效。

注意事项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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