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亚铁片
通用名称:琥珀酸亚铁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005
生产企业: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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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速力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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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g*24片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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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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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琥珀酸亚铁。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阿胶、鹿角霜、白术(炒)、甘草等1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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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暗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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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5 |
国药准字Z14021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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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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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宜饭后服用。饭后立即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局部刺激。成人(1)预防用,每日一次,每次一片;(2)治疗用,每日三次,每次1~2片。儿童(1)预防用,每日一次,每次半片;(2)治疗用,每日二次,每次半片或一片。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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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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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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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2.预防剂量:孕妇每日口服2片即可。3.治疗剂量铁对胎儿和哺乳无不良影响。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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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为了防止过量中毒,儿童服药量按每日每公斤体重9~18mg,分三次服用为宜。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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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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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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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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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