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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益母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19

生产企业: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妇科止血灵
妇科止血灵
主要成分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熟地黄、五味子、杜仲(炭)、续新、山药、牡蛎(煅)、海螵蛸、白芍、地榆(炒)、蒲黄(炭)、榭寄生。

生产企业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19

国药准字Z23022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补肾敛阴,固冲止血。用于妇女功能性子宫出血。

用法用量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补肾敛阴,固冲止血。用于妇女功能性子宫出血。

药理作用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月经过多者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3.过敏体质者慎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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