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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天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018

生产企业: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氯普噻吨片
氯普噻吨片
主要成分

夏天无、洋金花、姜黄、丹参、细辛、广防己、合欢皮、酸枣仁(炒)、天麻、红参、干姜、砂仁、连翘、甘草。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普噻吨,其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

生产企业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0018

国药准字H310214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1-3天,每天4次,每次2-3袋;第4-7天,每天3次,每次1-2袋;第8-10天,每天2次,每次1袋。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尿潴留、昏迷及对本品过敏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起始剂量应减半,加量要缓慢,随后的剂量增加也应减半。

成分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药理作用

本品为硫杂蒽类抗精神病药,可通过阻断脑内神经突触后多巴胺受体而改善精神障碍,也可抑制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引起镇静作用,还可抑制延脑化学感受区而发挥止吐作用。本品抗肾上腺素作用及抗胆碱作用较弱,并有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

注意事项

请遵医嘱。

1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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