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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天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018

生产企业: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草颗粒
天草颗粒
鹿首安神颗粒
鹿首安神颗粒
主要成分

夏天无、洋金花、姜黄、丹参、细辛、广防己、合欢皮、酸枣仁(炒)、天麻、红参、干姜、砂仁、连翘、甘草。

西洋参、山药、莲子、益智仁、山茱萸、鹿衔草、黄芪、茯苓、大枣等味。

生产企业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0018

国药准字B200207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第1-3天,每天4次,每次2-3袋;第4-7天,每天3次,每次1-2袋;第8-10天,每天2次,每次1袋。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禁忌

成分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请遵医嘱。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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