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0718
生产企业: 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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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亚邦宁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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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克 |
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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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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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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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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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718 |
国药准字H200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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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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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14日。|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手术前2~6小时服用。 |
口服。1.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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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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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2.禁与单胺氢化酶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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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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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1.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2.12岁以上儿童一次1~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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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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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用喹诺酮类多见。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5.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4)关节疼痛。 |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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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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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