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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颗粒
香砂养胃颗粒

香砂养胃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294

生产企业: 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颗粒
香砂养胃颗粒
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
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
主要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姜半夏,醋香附,枳实(炒),豆蔻(去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大枣。 辅料为:蔗糖、糊精、乙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其余详见说明书)

生产企业

四川天德制药有限公司

ABBOTT LABORATORIES B.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294

注册证号H20160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吃足够数量的常规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一胰腺炎一肠道炎性疾病一放射性肠炎和化疗一肠癌一短肠综合征一艾滋病病毒/艾滋病2.危重疾病一大面积烧伤一创伤一胀毒血症一大手术后的恢复期3.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4.肠道准备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本品可提供全面的、均衡的营养,并可长期作为营养支持的唯一来源。1升本品可提供约1000 kcal的热量。本品可以管饲也可以口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作为肠内营养在没有禁忌情况的患者中正确使用时,不良事件很少发生。使用本品或其他医用营养品可能引起胃肠道不耐受,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吃足够数量的常规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一胰腺炎一肠道炎性疾病一放射性肠炎和化疗一肠癌一短肠综合征一艾滋病病毒/艾滋病2.危重疾病一大面积烧伤一创伤一胀毒血症一大手术后的恢复期3.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4.肠道准备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药物同时服用;3. 观察患者消化反应;4. 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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