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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032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寻常性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林霉素磷酸酯以克林霉素计0.01克。辅料为:卡波姆,甘油,山梨酸,丙二醇,依地酸二钠,三乙醇胺。

克林霉素磷酸酯。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032

国药准字H200567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寻常性痤疮。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 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副作用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用于治疗寻常性痤疮。

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粉刺、黑头、炎行丘诊、脓包等)。

药理作用

1.本品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后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肌内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 2.与林可霉素相比本品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 3.本品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磷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等;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氧球菌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勿用于破溃皮肤,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本品含有乙醇,可引起眼部灼烧感及刺痛感,故用药时应避免触及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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