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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70010

生产企业: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甲氧沙林搽剂
甲氧沙林搽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其化学名称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并吡喃-7-酮

生产企业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870010

H200902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用法用量初期治疗需用75%的酒精稀释4-5倍后使用,随着皮肤对药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释2-3倍后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笔蘸药涂在患处,注意尽量不涂到患处以外的部位。1-2小时后,照射阳光或紫外线(320~380nmU.V.A.)。初照时间为0.5-1分钟,以后每周增加1分钟,出现明显红斑反应时,不再增加照射剂量。隔日或每日治疗一次。外用与内服配合使用,疗效更佳(内服方法参见敏柏宁片说明书)。疗程视适应症而定。

副作用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红斑狼疮症、红细胞生成性卟啉症和着色性干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肤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药物或放射治疗的患者。4;无晶状体的患者(因没有晶状体,视网膜损害的危险性明显增加)。5;对补骨脂类有特异反应或过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妊娠期间不建议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成分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白癜风、牛皮癣。

药理作用

本品(8-甲氧补骨脂素)是从尼罗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种子内提取出来的光敏化剂,具有光动力学作用,使皮肤对太阳光或人工紫外线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谱在320~380nm之间,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动物试验显示甲氧沙林没有致畸作用。小规模人体临床试验数据也未显示有致畸作用。

注意事项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运动员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药是强力光敏药物,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2照射治疗后,应清洗患处并遮盖治疗部位,以避免过度阳光或紫外线照射,防止烧伤的风险。3长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肤老化,皮肤呈深红色或起水泡,应停药数日,直到以上症状消失。4治疗接近眼部时,应避免药液进入眼内,并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线的太阳眼镜,以避免晶体受损而发生白内障。5建议青年女性在治疗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儿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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