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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3202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吡美莫司乳膏
吡美莫司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美莫司。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202

H201302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适用于无免疫受损的2岁及2岁以上轻度至中度异位皮炎(湿疹)患者。短期治疗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长期间歇治疗,以预防病情加重。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1、吡美莫司乳膏应由对异位性皮炎局部用药治疗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开具处方。2、临床试...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局部用药反应,研究报告显示,吡美莫司乳膏治疗组的发生 率为19%的患者,对照组为16%。不良反应通常发生于治疗早期,一般为轻度或中度。持续时间 短。2、很常见:用药部位烧灼感。3、常见:用药局部反应(刺激、搔痒和红斑),皮肤感染(毛囊 炎)。4、不常见:疖、脓疱疮、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皮炎(疱疹样湿疹)、传染性软 疣、皮肤乳头状瘤、用药局部不适,如皮疹、疼痛、麻木、脱屑、干燥、水肿和病情加重。5、使用本品的患者,罕见出现酒精不耐受的报道。大多数情况,饮酒后短暂出现脸红,皮疹、灼 热、瘙痒或者肿胀。详情请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适用于无免疫受损的2岁及2岁以上轻度至中度异位皮炎(湿疹)患者。短期治疗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长期间歇治疗,以预防病情加重。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吡美莫司乳膏长期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使用局部神经钙蛋白抑制剂包括吡美莫司乳膏治疗的患者,罕见出现恶性肿瘤(例如皮肤和淋 巴瘤)的报道。但其与使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确立。3、吡美莫司乳膏不能用于急性皮肤病毒感染部位(单纯疱疹、水痘)。4、吡美莫司乳膏对于临床治疗中的异位性皮炎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得到评价,因此在用吡美 莫司乳膏进行治疗前,应清除治疗部位的感染灶。详情请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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