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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0026

生产企业: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多磺酸粘多糖乳膏
多磺酸粘多糖乳膏
主要成分

该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甘油,聚山梨酯80、硬脂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化学名称:多磺酸粘多糖(组织性肝磷脂“Luipold”)。

生产企业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Mobilat Produktions G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0026

注册证号H201606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于下列适应症的局部治疗:-形成和没有形成血肿的钝器挫伤。-无法通过按压治疗的浅表性静脉炎。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皮肤外用。将本品涂在患处,一日2~3次;如有需要,可在医生指导下增加使用频率。根据患处表面积大小,通常使用3~5cm长度的本品。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偶见局部皮肤或接触性皮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孕期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尚无本品对孕期的胚胎/胎仔/产品发育的动物试验数据。对人体的潜在风险未知。由于含有对羟基苯甲酸,不推荐本品在孕期或哺乳期应用。尚无多磺酸粘多糖局部应用于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后对胎儿或婴儿造成危害的报道。儿童用药:目前,尚未对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过系统研究。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于下列适应症的局部治疗:-形成和没有形成血肿的钝器挫伤。-无法通过按压治疗的浅表性静脉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避免接触眼睛、粘膜、伤口或破损的皮肤。 对于血栓形成和血栓塞患者,请勿用力涂抹浸润皮肤。 本品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停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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