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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929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肥儿疳积颗粒
肥儿疳积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使君子(炒去壳)、山药(炒)、白术、蓝花参、乌梅(炒)、槟榔(炒)、苦楝皮、雷丸(炒)、牵牛子(炒)、百部、鸡内金(炒)、白芍(酒炙)、莲子、芡实、茯苓、苍术(炒)、车前子等22味。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929

国药准字Z530207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健脾和胃,平肝杀虫。用于脾弱肝滞,面黄肌瘦,消化不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1袋(5克~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健脾和胃,平肝杀虫。用于脾弱肝滞,面黄肌瘦,消化不良。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用本品后应注意观察,如有不良反应后立即停服。 7.本品不宜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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