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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929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维儿康洗液
维儿康洗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苦参、百部、土茯苓、地肤子、白鲜皮、仙鹤草、龙胆、薄荷、紫草、冰片。辅料为聚山梨酯80、山梨酸。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芝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929

国药准字B200200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疏风清热,除湿解毒。适用于风热湿毒所致的丘疹性荨麻疹、痱子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外用。治疗上述皮肤病:1~6岁的儿童,以1:50兑温开水稀释后沐浴并用原液涂搽患部,每日2次。7~12岁的儿童以:兑温开水稀释后沐浴并用原液涂搽患部每日次。用于儿童皮肤卫生保健取适量兑温开水搓揉全身并用清水稍加冲洗再用柔软的浴巾轻轻拭干皮肤。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原液涂搽患部后,偶见轻度皮肤刺激现象,停药后自然消失。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疏风清热,除湿解毒。适用于风热湿毒所致的丘疹性荨麻疹、痱子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4. 皮肤破损处禁用;5.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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