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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990

生产企业: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头皮屑过多、脂溢性皮炎、头皮瘙痒、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手足癣、体癣、股癣、甲癣、须癣、汗斑、癣菌疹、念珠菌病、癣菌疹、疥疮、虱病、疥疮结节、虱病结节、阴虱、脓疱疮、毛囊炎、疖、痈、丹毒、蜂窝织炎、甲沟炎、皮肤溃疡、化脓性肉芽肿、毛囊周围炎、疖病、痈病、丹毒病、蜂窝织炎病、甲沟炎病、皮肤溃疡病、化脓性肉芽肿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990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头皮屑过多、脂溢性皮炎、头皮瘙痒、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手足癣、体癣、股癣、甲癣、须癣、汗斑、癣菌疹、念珠菌病、癣菌疹、疥疮、虱病、疥疮结节、虱病结节、阴虱、脓疱疮、毛囊炎、疖、痈、丹毒、蜂窝织炎、甲沟炎、皮肤溃疡、化脓性肉芽肿、毛囊周围炎、疖病、痈病、丹毒病、蜂窝织炎病、甲沟炎病、皮肤溃疡病、化脓性肉芽肿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成分

头皮屑过多、脂溢性皮炎、头皮瘙痒、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花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手足癣、体癣、股癣、甲癣、须癣、汗斑、癣菌疹、念珠菌病、癣菌疹、疥疮、虱病、疥疮结节、虱病结节、阴虱、脓疱疮、毛囊炎、疖、痈、丹毒、蜂窝织炎、甲沟炎、皮肤溃疡、化脓性肉芽肿、毛囊周围炎、疖病、痈病、丹毒病、蜂窝织炎病、甲沟炎病、皮肤溃疡病、化脓性肉芽肿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过敏体质者慎用采乐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5.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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