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宫牛黄丸
通用名称:安宫牛黄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237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惊开窍。本品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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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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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丸重3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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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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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人工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其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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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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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237 |
国药准字H2008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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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本品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的预防。3.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4.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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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一次1丸,一日1次。2.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3.四岁至六岁一次1/2丸,一日1次。4.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3次,严重病例可用4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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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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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未明确。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2.严重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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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
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也不清楚ISMN是否经乳汁排泌,但由于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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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这类药物的研究均在成人中进行,无比较儿童与成人用药情况的资料,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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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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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2.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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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