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55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盆腔炎,伤寒,厌氧菌感染,扁桃体炎,肾盂肾炎,支气管炎,肺炎,前列腺炎,感染性胃肠炎,细菌性痢疾,败血症,急性支气管炎,非伤寒沙门菌感染,尿路感染,副伤寒,泌尿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肛周脓肿,附睾炎,脓肿,急性附睾炎,肾炎,急性前列腺炎,痢疾,肠炎,扁桃体周围脓肿,附件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利复星(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阿托伐他汀钙片
阿托伐他汀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的灭菌水溶液,含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按左氧氟沙星(C18H20FN3O4)计【分子式】C18H20FN3O4·CH4O3S·H2O【分子量】475.49【性状】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55

国药准字H199902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盆腔炎,伤寒,厌氧菌感染,扁桃体炎,肾盂肾炎,支气管炎,肺炎,前列腺炎,感染性胃肠炎,细菌性痢疾,败血症,急性支气管炎,非伤寒沙门菌感染,尿路感染,副伤寒,泌尿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肛周脓肿,附睾炎,脓肿,急性附睾炎,肾炎,急性前列腺炎,痢疾,肠炎,扁桃体周围脓肿,附件炎,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400m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静滴。或遵医嘱。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主要自肾排除出,需减量应用。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禁忌

成分

盆腔炎,伤寒,厌氧菌感染,扁桃体炎,肾盂肾炎,支气管炎,肺炎,前列腺炎,感染性胃肠炎,细菌性痢疾,败血症,急性支气管炎,非伤寒沙门菌感染,尿路感染,副伤寒,泌尿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肛周脓肿,附睾炎,脓肿,急性附睾炎,肾炎,急性前列腺炎,痢疾,肠炎,扁桃体周围脓肿,附件炎,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部分大肠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流感杆菌、绿脓杆菌、淋球菌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肌肝清除率70~>40ml/min1次100mg,1日2次;40~≥20ml/min1次100mg,1日1次;<20ml/min首次100mg,以后每48小时100mg。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