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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59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益母草颗粒
益母草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59

国药准字Z440226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g(3包),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测定进入母乳极低量的布洛芬很少有可用的研究,总之,本品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运动损伤,痛经,韧带损伤,创伤,头痛,流感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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