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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霉素软胶囊
阿奇霉素软胶囊

阿奇霉素软胶囊

处方药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阿奇霉素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301

生产企业: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尿道炎,宫颈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奇霉素软胶囊
阿奇霉素软胶囊
甲硝唑片
甲硝唑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阿奇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分子量:171.16

生产企业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301

国药准字H42020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尿道炎,宫颈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以阿奇霉素胶囊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   1.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次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次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次2片),一日3次,疗程5-lO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每日3次,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次l片),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lO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每日3-6片)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①阿米巴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②贾第虫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l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③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每公斤体重20-50mg/kg。

副作用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应用须充分权衡利弊.尚无资料显示本品是否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用须谨慎考虑。儿童用药:治疗小于6个月小儿中耳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及小于2岁小儿咽炎或扁桃体炎的疗效与安全性尚未确定。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尿道炎,宫颈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1.药理研究(1)体外试验证明阿奇霉素对临床上多种常见致病菌有抗菌作用,包括:①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本品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细菌,包括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菌株呈现交叉耐药性。②革兰阴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动杆菌属、耶尔森菌属、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巴斯德菌属、霍乱弧菌

注意事项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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