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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794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男性淋球菌性尿路炎症,直肠感染,女性淋球菌性宫颈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加喹沙(加替沙星片)
甲钴胺片
甲钴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替沙星。其化学名:(±)1-环丙基-6-氟-1,4-二氢-8-甲氧基-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钴胺。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794

国药准字H200416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男性淋球菌性尿路炎症,直肠感染,女性淋球菌性宫颈感染

周围神经病变。

用法用量

1.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0mg(2片)。推荐剂量参照用药剂量指南。 2.用药剂量指南: (1)感染(取决于病原菌):每日剂量400mg,疗程为7-10天。 (2)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每日剂量400mg,疗程为10天。 (3)急性鼻窦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为7-14天。 (4)社区获得性肺炎:每日剂量400mg,疗程为7-14天。 (5)单纯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或200mg,单剂3-5天。 (6)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剂量400mg,疗程为7-10天。 (7)急性肾盂肾炎:每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副作用

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

在总病例15,180例中,146例(0.96%)出现不良反应。(调查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结束时)胃肠道:偶有(5%~0.1%)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少见([0.1%)皮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谨慎。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不推荐使用。老人用药:虽老年女性受试者与年轻女性相比有轻微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但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肾功能随年龄增加而生理性减退,应根据其肾功能情况决定用量。

成分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男性淋球菌性尿路炎症,直肠感染,女性淋球菌性宫颈感染

周围神经病变。

药理作用

1.加替沙星为β-甲氧氟喹诺酮类外消旋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2.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本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的菌株)。(2)革兰氏阴性菌:大肠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一

甲钴胺是一种内源性的辅酶B12,参与一碳单位循环,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转甲基反应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动物实验发现本品比氰钴胺易于进入神经元细胞器,参与脑细胞和脊髓神经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进叶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谢,且促进核酸和蛋白质合成作用较氰钴胺强。本品能促进轴突运输功能和轴突再生,使链脲霉素诱导的糖尿病大鼠坐骨神经轴突骨架蛋白的运输正常化,对药物引起的神经退变具有抑制作用,如阿霉素、丙烯酰胺、长春新碱引起的小鼠轴突退变及自发高血压大鼠神经疾病等。   在大鼠组织培养中发现本品可以促进卵磷脂合成和神经元髓鞘形成。本品能使延迟的神经突触传递和神经递质减少恢复正常,通过提高神经纤维兴奋性恢复终板电位诱导,能使饲以胆碱缺乏饲料的大鼠脑内乙酰胆碱缺乏饲料的大鼠脑内乙酰胆碱恢复到正常水平。

注意事项

1.加替沙星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类似,可使心电图Q-T间期延长。Q-T间期延长﹑低血钾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2.本品不宜与IA类(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或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正在使用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药物(如西沙比利﹑红霉素﹑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慎用本品。3.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如紧张﹑激动﹑失眠﹑焦虑﹑恶梦﹑颅内压增高等。对患有或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如严重脑动脉粥样硬化﹑癫痫或存在癫痫发作因素等,应慎用本品。本品可能会引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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