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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胆通片
复方胆通片

复方胆通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胆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201

生产企业: 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胆囊炎,慢性胆管炎,胆道结石病,胆囊结石,胆囊炎,胆管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胆通片
复方胆通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茵陈、羟甲香豆素、溪黄草、穿心莲、大黄。)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201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胆囊炎,慢性胆管炎,胆道结石病,胆囊结石,胆囊炎,胆管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孕妇、脾胃虚弱者忌服。 2、肝功能不全及胆道梗阻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慢性胆囊炎,慢性胆管炎,胆道结石病,胆囊结石,胆囊炎,胆管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列出与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品含有羟甲香豆素,为香豆素衍生物。单独使用羟甲香豆素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如下,供参考:1、单独使用羟甲香豆素的不良反应为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服用羟甲香豆素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3、炎症明显时应加用抗生素。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情况尚不明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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