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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486

生产企业: 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天平制药厂

功能主治:胃炎,慢性胃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复方碱式硝酸铋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天平制药厂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486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胃炎,慢性胃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胃炎,慢性胃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中碱式硝酸铋呈分散微细粒,能牢固附着在胃及十二指肠黏膜上,形成保护膜、促进黏膜再生,使受损组织愈合;碳酸氢钠与碳酸镁为抗酸药,能中和胃酸、缓解因胃酸过多而致的胃烧灼感、胃痛;大黄有轻泻作用,可对抗硝酸铋引起之便秘。

注意事项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老年患者慎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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