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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678

生产企业: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遗传性乳光牙,遗传性乳光牙本质,根尖周病,慢性根尖周炎,急性根尖周炎,牙根尖周炎,肥大性龈炎,非淋球菌性细菌性关节炎,药物性牙龈增生,化脓性汗腺炎,口腔毛滴虫病,牙髓病,牙髓炎,牙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龙桂(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复方营养混悬剂
复方营养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酪蛋白钠盐(或钙盐)160.0g、大豆油(或中链甘油三酯)9.0g、糊精(或麦芽糖)800.0g、钾3.32g、钠2.6g、钙2.0g、镁0.5g、氯5.0g、磷1.75g、铁30.0mg、锌38.0mg、锰5.0mg、铜2.5mg、碘0.25mg、钼0.25mg、铬0.2mg、硒0.15mg、维生素A33.2μg、维生素D40μg、维生素E50.0mg、维生素B15.0mg、维生素B25.0mg、维生素B610.0mg、维生素C0.6g、维生素B1220.0μg、维生素K0.15mg、烟酰胺50.0mg、泛酸20.0mg、叶酸1.0mg稳定剂适量。全量1000g

生产企业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678

国药准字H310229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遗传性乳光牙,遗传性乳光牙本质,根尖周病,慢性根尖周炎,急性根尖周炎,牙根尖周炎,肥大性龈炎,非淋球菌性细菌性关节炎,药物性牙龈增生,化脓性汗腺炎,口腔毛滴虫病,牙髓病,牙髓炎,牙髓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临用前每袋40克加温开水至160毫升,混匀。口服、鼻饲或胃管滴入,第一天用量500~1000ml,以后逐渐增加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儿童禁用。

偶尔发生恶心、呕吐、腹涨、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 2.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给予高剂量维生素A(超过10000IU/天)可能会增加产生畸形的危险。妊娠头三个月的妇女和可能会怀孕的育龄妇女,每日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儿童用药:三个月以下婴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遗传性乳光牙,遗传性乳光牙本质,根尖周病,慢性根尖周炎,急性根尖周炎,牙根尖周炎,肥大性龈炎,非淋球菌性细菌性关节炎,药物性牙龈增生,化脓性汗腺炎,口腔毛滴虫病,牙髓病,牙髓炎,牙髓

用于严重创伤,消耗性疾病或手术后营养不足的补充以及肿瘤放疗或化疗的支持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中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梭状芽孢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i丕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胞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因而对甲硝唑耐药。芬布芬为一种长效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进入体内后代谢成为联苯乙酯,可抑制环氧酶的活性,使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

营养药。本品含有人体必需氨基酸,部分短肽、葡萄糖、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能改善人体的营养状况,有利于纠正正氮平衡,提高血浆蛋白量,增进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疾病康复。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1.糖尿病,高剂量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与其他糖代谢异常者慎用。 2.与香豆素衍生物合用时,可影响本品中维生素K、维生素A的含量。 3.避免同时使用抗酸剂,明显的沉淀物会导致营养物质滞留胃内。 4.本品与大剂量维生素A的营养物质同时用于孕妇时应慎重,维生素A剂量不应超过10000IU/天。 5.配制后应在冰箱存放,当日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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