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542

生产企业: 江苏天禾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社区获得性肺炎,盆腔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阿奇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奇霉素,其化学名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0-甲基-3-O-甲基-α-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江苏天禾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542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社区获得性肺炎,盆腔炎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1.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用量为每次0.5g,每日一次,至少连续用药2天。继之可改为口服阿奇霉素口服制剂0.5g/天。7~10天为一个疗程,转为口服治疗时间应由医生根据临床治疗反应确定。 2.盆腔炎:成人用量为每次0..g,每日一次,用药1天或2天后,可改为口服0.25g/天,7天为一个疗程,转为口服治疗时间应由医生根据临床治疗反应确定。若怀疑合并有厌氧菌感染,则应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它任何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及16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老人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社区获得性肺炎,盆腔炎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阿奇霉素为氮杂内酯类抗生素,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敏感微生物的50s核糖体的亚单位结合,从而干扰其蛋白质的合成(不影响核酸的合成),从而起抗菌作用。2.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均表明,阿奇霉素对以下多种致病菌有抗菌作用。(1)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2)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嗜肺军团菌属、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3)厌氧菌:消化链球菌属、坏死梭杆菌、痤疮丙酸杆菌。(4)性传播疾病微生物:沙眼衣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坏死等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量治疗措施。3.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是否有伪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定,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4.注意: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