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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法骨化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98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胆宁片
胆宁片
主要成分

阿法骨化醇)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98

国药准字Z220245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副作用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方中大黄清热泻下,导滞消胀;虎杖清热解毒祛斑;白茅根清热凉血;陈皮、青皮健脾和胃;郁金疏肝利胆;山楂消积祛瘀。诸药配伍,共奏疏肝利胆,清热通下之功。

注意事项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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