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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法骨化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98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阿法骨化醇)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98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注意事项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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