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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法骨化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98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法骨化醇
阿法骨化醇
养血生发胶囊
养血生发胶囊
主要成分

阿法骨化醇)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穹、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生产企业

上海汉殷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98

国药准字Z120202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禁忌

成分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骨质疏松,佝偻病和软骨病,肾性骨病,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注意事项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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