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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非处方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44

生产企业: 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奈怡(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相关链接:硫酸奈替米星。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江苏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44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静脉滴注和肌注的剂量相仿。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严重全身性感染每日4-6.5mg/kg,成人剂量最高每日不超过7.5mg/kg,每8—12h给药一次。 2.小儿用量:6周以上至12岁者用量为每日5-7mg/kg,每8—12h给药一次;出生6周以内者每日4-6mg/kg,每12h给药一次,早产儿、新生儿的用量适当减少。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复杂性泌尿道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下呼吸道感染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本品属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性强,抗菌谱广,对铜绿假单胞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枸椽酸杆菌属、变形杆菌(吲哚阳性和吲哚阴性)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嗜血流感杆菌属等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绿脓杆菌、结核杆菌、普鲁威登菌和不动杆菌属等的某些菌属亦对本品高度敏感;对葡萄球菌属,包括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大多数具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国内临床上常用药物之一。本品药物主要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感染,疗效约80%。2.作为外科手术常规预防感染用药口咽部大手胸部手术能明显降低感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随访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调整剂量使高峰血药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h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2.避免与其它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强利尿剂﹑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等肾毒性和神经毒性药物同用。3.对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高龄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用药。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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