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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383

生产企业: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复方甘草酸苷片
复方甘草酸苷片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片)为:甘草酸苷(Glyeyrrhizin)25mg、(甘草酸单胺盐Monoammonium Glycyrrhizinate 35mg)、甘氨酸(Aminoacetic Acid)25mg、蛋氨酸(Methionine)25mg。

生产企业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Akiyama Jozai Co., 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383

注册证号H201713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成人通常1次2-3片,小儿1次1片,1日3次饭后口服。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假性醛固酮症(发生率不明)。另外,可出现乏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的症状。(不良反应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后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尚未有药理、毒理或者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试验。药物使用请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基于临床应用经验,高龄者有易发低血钾副作用倾向,因此需在密切观察基础上,慎重给药。

成分

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药理作用

文献报道,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

1.慎重给药: 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一般注意事项:由于该制剂中含有甘草酸苷,所以与含其它甘草制剂并用时,可增加体内甘草酸苷含量,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 3.给药时注意:药品交付时,应指导服药时请将片剂从铝铂包装中取出后再服用(有报导将铝铂包装一起服用而导致食道粘膜损伤,甚至穿孔引起纵膈炎症等危重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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