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80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三磷酸胞苷二钠。胞嘧啶核苷-5-三磷酸酯二钠。分子式:C9H14N3Na2O14P3。分子量:527.14。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805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炎、心源性休克、脑动脉硬化、脑卒中、脑外伤、偏头痛、神经痛、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慢性眩晕症、突发性耳聋、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无力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湿疹、神经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肌无力、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视神经萎缩、视网膜色素变性。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注意事项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