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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复方丁香罗勒油
复方丁香罗勒油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配制桂叶油、血竭、丁香罗勒油、黑油、水杨酸甲酯。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420204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胃肠痉挛性疼痛、消化不良、神经性呕吐、胃胀气、胃酸过多、胃肠道胀气、胃肠炎、腹泻、便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外用,涂搽患处。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胃肠痉挛性疼痛、消化不良、神经性呕吐、胃胀气、胃酸过多、胃肠道胀气、胃肠炎、腹泻、便秘。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外用以头部太阳穴、印堂穴为主。3.用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4.过敏体质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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