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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05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滴耳油
滴耳油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核桃油、黄柏、五倍子、薄荷油、冰片。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迪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5

国药准字Z510213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中耳炎、外耳道炎、耳道湿疹、耳道瘙痒、耳道感染、耳道肿胀。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中耳炎、外耳道炎、耳道湿疹、耳道瘙痒、耳道感染、耳道肿胀。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忌辛辣鱼腥食物 .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对滴耳油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滴耳油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滴耳油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滴耳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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