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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丸
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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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上清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579

生产企业: 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上清丸
上清丸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579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干燥。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抑制蛋清所致大鼠足跖肿,抑制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小鼠炭末推进法显示,本品可促进小鼠小肠推进性运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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