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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302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红花油
红花油
主要成分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着色剂。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佳大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02

国药准字Z350204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4-6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等轻微不适,偶见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急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中毒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病、肝脏疾病、肝脏功能异常。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副作用可能包括头痛、恶心、腹泻等轻微不适,偶见过敏反应。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 2.皮肤过敏者停用。 3.禁止内服。 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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