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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视颗粒
益视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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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益视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179

生产企业: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益视颗粒
益视颗粒
阿仑膦酸钠片
阿仑膦酸钠片
主要成分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化学名称:(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生产企业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179

国药准字H200589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见[药物相互作用])。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本品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品不应在就寝时和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应的危险(见[注意事项])。如食物中摄入不足,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补充钙和维生素D(见[注意事项])。老年患者或伴有轻至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导致食管排空延迟的食管异常,例如狭窄或驰缓不能 *不能站立或坐直至少30分钟者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低钙血症(见[注意事项])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 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治疗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成分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为了便于将本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病人不应该咀嚼或吮吸药片,以防口咽部溃疡。应特别指导病人在就寝前或清早起床前不要服用本品。应该告诉病人,若不遵医嘱就可能增加出现食管问题的危险性。应该告诉病人,如果发生食管疾病的症状(如吞咽困难或疼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应该停用本品并请医生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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