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愈胶囊
通用名称:感愈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488
生产企业: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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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舒喘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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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g*10粒 |
100ug*200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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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硬胶囊) |
气雾剂(混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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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板蓝根、金银花、人工牛黄、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辅料为:淀粉。 |
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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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由厂家根据具体剂型决定),倒置,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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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88 |
国药准字H37022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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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有汗,鼻塞,咽喉痛,咳嗽。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症状的呼吸道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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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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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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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对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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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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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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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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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选择性β2 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 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2.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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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为中西药结合的药,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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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