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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益母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19

生产企业: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益母口服液
复方益母口服液
尿嘧啶替加氟片
尿嘧啶替加氟片
主要成分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生产企业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19

国药准字H370236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用法用量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复方益母口服液。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复方益母口服液,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益母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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