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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430

生产企业: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430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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