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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428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428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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