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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241

生产企业: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凝胶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

生产企业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241

国药准字S200201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本品10g(以凝胶重量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本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药理作用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避免与碘酒、酒精等消毒剂同时使用;5.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反应,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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