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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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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特比萘芬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0206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奥布卡因凝胶
盐酸奥布卡因凝胶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奥布卡因,化学名称: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2二乙氨基乙酯的盐酸盐。分子式:CHaN2O3-HGI分子量:344.88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206

国药准字H210232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1.胃镜检查或食管扩张:可将本品10-20ml含在咽喉部位,大约5分钟后咽下或滴于患者舌根部,令患者作吞咽动作,立即起麻醉作用.同时将本品涂于胃镜管或扩张器的表面起润滑作用)即可操作,作咽喉或声带检查时,可用上述方法进行。2.拔牙:拔牙后将本品滴于拔牙处即可起止痛作用,如牙痛难忍又不能马上拔除时,可用本品作暂时止痛作用。3.男性尿道插管先将尿道口洗净消毒将软管插入尿道将本品挤入(10~20ml)用阴茎夹夹住2分钟后即可插入膀胱镜等器成进行镜检或检查处置。4.妇科阴道检查:基本方法同上导尿方法同上,用于女性尿道道时基本方法同上。同时可在阴道镜或其他器械上涂本品适量以增加润滑减少阴道损伤。用于人工流产时,可将本品播入到宮颈口,将本品挤在宫颈上即可,2分钟左右宫颈即可松弛。5.肛裂直接将本品涂用于肛门上即可。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可有过敏反应发生剂量过大,吸收过快可致中毒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救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为避免使用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密切观容患者用药后的状态反应,尽量采用较低浓度及较小剂量给药。 2.本品不可作为丁氧普鲁卡因滴眼液的替代品在眼科使用。 3.对以下患者,不能合用血管收缩剂(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1)对血管收缩剂有过敏史者。 (2)有高血压、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血管痉李性疾病者。 4.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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