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160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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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石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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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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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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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莲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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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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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160 |
国药准字Z2005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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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干眼燥症等。详见说明书。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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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一滴,一日5-6次,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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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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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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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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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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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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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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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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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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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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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祛瘀消肿,有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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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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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