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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氯米帕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277

生产企业: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九味镇心颗粒
九味镇心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米帕明。化学名: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H-二苯并[b,f]氮杂卓-5-丙胺盐酸盐。分子式:C19N23ClN2,HCl分子量:351.32

人参(去芦)、酸枣仁、五味子、茯苓、远志、延胡索、天冬、熟地黄、肉桂。

生产企业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277

国药准字Z200800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养心补脾、益气安神。用于广泛性焦虑症心脾两虚证,症见善思多虑不解、失眠或多梦、心悸、食欲不振、神疲乏力、头晕、易出汗、善太息、面色萎黄、舌淡苔薄白、脉弦细或沉细。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25mg,高量一日不超过3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mg,分2~3次口服。

温开水冲服。早、中、晚各服一袋,一次3次。

副作用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偶见口干、视力模糊、便秘增多、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或厌食、腹胀、口苦、胃痛、嗜睡、失眠、震颤、头痛、头昏、昏厥、心电图异常、心悸、心动过速、ALT升高、白细胞减少、月经紊乱。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养心补脾、益气安神。用于广泛性焦虑症心脾两虚证,症见善思多虑不解、失眠或多梦、心悸、食欲不振、神疲乏力、头晕、易出汗、善太息、面色萎黄、舌淡苔薄白、脉弦细或沉细。

药理作用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增加焦虑小鼠在明箱停留时间,同时在暗箱停留的时间缩短;增加焦虑大鼠的饮水次数及饮水时的点击次数,增加焦虑大鼠进入高架十字迷宫开臂次数和在开臂停留时间的百分比;可降低焦虑大鼠脑组织中DA、NE的含量,但对5-HT含量无明显影响;可降低小鼠自主活动,延长戊巴比妥钠诱导的小鼠睡眠时间,增加戊巴比妥钠阈下催眠剂量时小鼠的入睡数;延长戊四唑诱发小鼠出现惊厥的潜伏期,降低戊四唑诱发小鼠惊厥的死亡率;延长小鼠断头后喘气维持时间;可不同程度地翻转NE引起的猫血压升高。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心功能、肝功能异常及白细胞减少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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